昨日,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(fā)布《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封存賬戶管理辦法》,職工與老單位“分手”,但尚未找到新單位的,公積金部門將為其提供公積金賬戶的內部封存服務。待找到新單位后,可以再辦理公積金賬戶的轉移手續(xù)。
國管公積金表示,封存賬戶包括內部封存和集中封存。內部封存是職工與單位暫時中止工資關系,但仍保留勞動關系的,單位應自停發(fā)工資之日起30日內,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部封存手續(xù)。
至于集中封存,國管公積金列出了幾條可以辦理的情況。包括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,未落實新單位或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;單位合并、分立、撤銷、解散、破產,職工未落實新單位或新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。
封存期間是否能提取賬戶內的公積金?《辦法》規(guī)定,單位內部封存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,職工應向單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,由單位進行初審核實后開具《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》,到銀行網(wǎng)點辦理提取手續(xù)。
集中封存戶的職工如果符合公積金提取條件,職工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,到銀行特殊業(yè)務審批柜臺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。
此外,對于將來封存的恢復,《辦法》表示,單位內部封存職工與單位恢復工資關系后,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手續(xù)。
而集中封存戶職工與新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后,新單位應自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,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(xù)。 |